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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南县家电下乡工作进展情况通报
2009-10-21 15:31  文章来源:招商股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各乡镇(办事处),县直相关单位,各家电下乡产品销售代理商:
自2008年12月1日全国家电下乡政策实施以来,我县家电下乡推广工作紧紧围绕“农民得实惠、企业得市场、政府得民心、经济得发展”的总体目标,在各级各部门及相关企业的共同努力下,创新模式,规范程序,联合监管,全程服务,取得了阶段性的工作成效。5月25日—6月25日,按照县家电下乡推广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县家电下乡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专班对全县家电下乡工作运行情况进行了全面督查。现将我县家电下乡推广工作进展情况简要通报如下:
1、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布局情况:全县共有13家中标销售企业授权并通过备案的销售网点118家。其中,茶市镇5家,川口办事处2家,宝盖镇7家,车江镇8家,冠市镇8家,洪山镇5家,花桥镇6家,鸡笼镇7家,江口镇7家,近尾洲镇4家,栗江镇4家,廖田镇3家,硫市镇3家,茅市镇5家,泉湖镇2家,泉溪镇2家,三塘镇6家,谭子山镇4家,铁丝塘镇5家,咸塘镇1家,相市乡3家,向阳镇6家,云集镇10家,柞市镇4家、洲市乡1家。目前,还有松江镇及岐山办事处无备案销售网点。
2、家电下乡产品销售情况:截止到6月底,我县实际累计销售家电下乡产品8645台,销售金额16544583元,其中冰箱5287台,销售金额10923232元,彩电1694台,金额达2575291元,洗衣机1171台,销售金额1804638元,空调386台,销售金额1113454台,热水器107台,销售金额127968元。
3、家电下乡补贴落实情况:全县已发放补贴237.54万元。截止7月15日,各乡镇发放补贴情况明细如下:茶市镇9.98万元,川口办事处2.99万元,宝盖镇8.01万元,车江镇6.94万元,冠市镇7.3万元,洪山镇5.55万元,花桥镇7.86万元,鸡笼镇9.56万元,江口镇7.93万元,近尾洲镇4.25万元,栗江镇10.61万元,廖田镇7.85万元,硫市镇10.71万元,茅市镇13.22万元,泉湖镇8.76万元,泉溪镇2.74万元,三塘镇9.97万元,谭子山镇7.74万元,铁丝塘镇5.24万元,咸塘镇4.54万元,相市乡4.4万元,向阳镇10.32万元,云集镇8.87万元,柞市镇4.88万元,松江镇6.5万元,洲市乡7.95万元,岐山办事处1.46万元。
4、家电下乡网点设施配备情况:全县通过备案的118家销售网点截止6月底,仍有10家销售网点尚未配备电脑、税控机及密钥,基础设施配备率达91.5%。基础设施未配齐的销售网点主要分布在川口办事处、洪山镇、花桥镇、铁丝塘镇、柞市镇等乡镇。
从全县家电下乡工作督查掌握的情况来看,绝大部分乡镇、销售代理商、经销网点服从大局,服务农民,主动配合商务、财政部门,全力以赴做好衡南县家电下乡推广工作,并且涌现了一大批家电下乡工作先进乡镇、销售代理商、销售网点。三塘、洪山、鸡笼、云集、向阳、茶市等乡镇分管领导把社会责任摆在第一位,及时介入监管,妥善处理各种问题,积极化解各种矛盾,有效地维护了全县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良好的工作秩序。海尔、美的等品牌产品销售代理商,认真吃透政策,自觉接受商务部门监管,及时弥补工作漏洞,极大地提升了企业品牌形象。鸡笼创维家电城、冠市湘洋家电超市、向阳桥海尔专卖店、茶市镇文明电器商行等经营业主充分认识到家电下乡产品推广工作重要性,认真学习家电下乡政策,及时配备基础设施,大力宣传家电下乡政策,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全力打造家电下乡销售平台,努力确保农民及时享受国家家电下乡政策实惠,实现了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双丰收。
但在实际运行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集中体现在社会责任感不强,缺乏全局观念。个别中标企业认为所有中标品牌代理商均未座落在衡南,衡南的职能部门无法管辖,不但不集中培训授权销售网点从业人员,加强行业内部自律,而且为其代开发票,代录销售信息,擅自为未备案网点配送家电下乡产品,特别是上菱冰箱等非家电下乡品种违规使用下乡标识卡,现场直补促销。部分乡镇领导、个别职能部门负责人认为家电下乡工作属于部门性工作,没有全局观念,不服从大局,不配合相关部门的工作。如此等等既严重扰乱了我县家电下乡市场,又阻碍了我县家电下乡推广工作正常运转。
家电下乡推广工作将持续四年时间,涉及千家万户,关系到全县80万农民的切身利益,时间长,任务重,希望各乡镇、各相关职能部门、各家电下乡产品销售代理商以先进为榜样,以大局为重,各尽其责,优化服务,全面提升家电下乡推广工作水平。商务、财政部门要进一步简化家电下乡补贴程序,加强对家电下乡产品销售市场的监管,督促各经销网点规范经营,重点整治非家电下乡产品冒充家电下乡产品销售、现场直接补贴、未备案网点擅自销售家电下乡产品等扰乱市场的行为,为家电下乡创造一个良好的市场环境。各乡镇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辖区内家电下乡产品销售市场的监管,督促销售网点业主尽快配齐基础设施,及时录入销售信息,规范经营,推动全县家电下乡市场健康有序运行。各销售代理商、销售网点要认真履行备案承诺,自觉接受当地政府、商务部门监管,规范行为,依法经营,努力确保农民及时享受国家家电下乡政策带来的实惠。
特此通报。
衡南县家电下乡推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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