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二00六年春节期间肉品供应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定点屠宰场:
春节即将到来,肉品需求量增加,为了切实做好节日期间肉品供应工作,确保肉类食品安全、稳定市场价格,各乡镇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肉品供应工作,确定专人负责,精心组织安排,抓紧抓好这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保肉品质量
为了确保肉品质量,让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保障人民身体健康,要从收购、宰杀、检疫、销售等四个环节加强肉品质量管理,检疫部门和屠宰场要严格按照要求操作,确保上市销售的肉品做到“宰前检疫,宰后检验”,并加盖检疫检验合格印章和按规定缴纳税费。不合格的肉品坚决做到不上市销售,并按规定进行处理,让人民群众吃到“放心肉”。
二、加强价格调控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继续加强对肉品价格的调控,做到肉品价格随行就市,农村销售价低于城市,确保价格公开、公正、合理,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要悬牌公示肉品价格,严禁哄抬物价,控制好肉品批零价格,违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春节期间肉品价格要保持在批发价不超过5.7元/市斤,零售价不超过6.5元/市斤的范围内。
三、保障市场供应
今年生猪货源相对丰富,但有的乡镇猪源偏紧,难以满足本地市场需求,各定点屠宰场要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正确评估当地生猪存栏情况,分析和掌握好本地猪源和市场情况,积极组织货源,缓和供需矛盾,充分发挥主渠道作用,确保市场供应。
四、组织联合稽查
春节是肉品供应高峰期,容易出现私屠滥宰和“白板肉”上市现象。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牵头组织工商、畜牧、税务、公安、卫生等相关部门开展联合稽查行动,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白板肉”上市销售行为,确保肉类食品安全。要广泛宣传定点屠宰管理有关政策,使人民群众理解、配合、支持,同时各定点屠宰场对农户进场宰杀生猪要提供方便,搞好优质服务,严禁现出农户“杀猪难”的现象。
衡南县牲畜定点屠宰管理办公室
二00六年元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