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衡南县检察院严查侵害民生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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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5-07 19:52 文章来源:衡南县商务局贸易流通股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湖南省衡阳市衡南县检察院在审查批捕养猪专业户彭某、刘某涉嫌生产、销售有毒食品罪案中,高度重视这起侵害民生案件,严查深挖,从该案中追捕代为购买、销售“瘦肉精”的杨某、阳某和董某三人,5月5日,依法对杨某作出批捕决定。
犯罪嫌疑人彭某和刘某各从事养猪事业数年,均是衡南县的养猪大户。今年3月初,二人均认为自家的猪长相不好,由此导致售价不高,遂通过杨某等人购买“瘦肉精”掺入猪饲料里,以获得暴利。3月12日,彭某的猪在出售时被检测出猪体内含有“瘦肉精”成份。县畜牧水产局迅速行动,将彭某所在村组所有牲猪进行尿液检测化验,刘某归案。该案提请批准逮捕后,由于罪犯严重侵害民生,衡南县检察院非常重视,迅速指派主管副检察长、侦查监督科科长和业务能力强的检察员共同进行审查。在审查过程中发现杨某、阳某和董某等三人有代为购买、销售“瘦肉精”的犯罪嫌疑,遂向公安机关发出《应当逮捕犯罪嫌疑人意见书》。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深挖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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