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衡南县开展打击私屠滥宰和病死猪病害猪肉非法交易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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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4-27 09:56 文章来源:屠宰办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商务厅、公安厅、农业厅、卫生厅、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打击私屠滥宰和病死猪病害猪肉非法交易专项整治的通知》和市政府屠宰工作领导小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有关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求真务实,稳步推进,按照全县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20家乡镇定点屠宰场和集贸市场进行全面专项整治;对2家操作不太规范的屠宰场下达整改通知书,捣毁了3个非法宰杀窝点,打击和罚没处理“白板肉”、注水肉、病死病害猪肉1890斤,对其涉案的9名屠工进行了帮助和教育。这次专项整治成果累累,效果明显,极大地促进了我县牲畜定点屠宰工作健康发展,根除了私屠滥宰不法行为,杜绝了非法肉品交易,确保了肉品质量和消费安全。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实施
为了确保这次专项整治工作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各乡镇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
1、成立专班,组织整治。以主管县长黄日荣为这次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班子,各乡镇也相继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一把手亲自任组长,各部门抽调得力人员,组建强有力的队伍,并且保障所需经费,主要领导都靠前指挥,亲自带队,仔细排查,分管领导具体抓,全面掌握情况,及时解决问题,确保了宣传及时,认识到位,检查认真,整顿彻底。
2、部门协作,合力整治。屠宰管理工作涉及到商务、畜牧、工商、税务、公安、卫生、财政、质检、农业、环保、食品药品监管局等多家职能部门,离不开任何一个部门,否则都难以保证专项整治工作效果,由于协调指挥得当,各职能部门均按照专项整治工作的统一部署和安排,相互协调,紧密配合,形成合力,齐抓共管。
3、对照方案,全面整治。全县各乡镇根据《衡南县开展打击私屠滥宰和病死猪病害猪肉非法交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当地实情,制订本地具体整治方案,将整治工作的目标、任务逐级分解,落实到单位到人,并集中力量,重点打击私屠滥宰窝点和病死猪病害猪肉非法交易行为,切实加强对生猪屠宰、加工、流通和消费环节全过程质量安全监管,层层落实责任制,并按照专项整治制订的基本原则、整治目标、主要措施、实施步骤四个阶段分步进行,确保屠宰工作得到了全面整治。
二、部门联动,全程监督管理
为了搞好这次专项整治活动,部门之间既合作又分别把关,各负其责,认真抓好各自工作:
1、县商务部门(县屠宰办)联合了相关部门,根据私屠滥宰发生的规律,加强了对高发时段和区域的巡查,对乡镇结合部和肉品加工比较集中的区域紧盯不放,严厉查取捣毁私屠滥宰窝点,没收私宰肉和屠宰工具,并严肃查取了一起出借、转让定点屠宰证书和标志牌的行为,对此进行了严肃认真的处理,同时进一步加强了对定点屠宰场的规范管理,重点检查屠宰场的设施条件、肉品检验、肉品质量、税费缴纳、肉品价格、市场供应、经营方式、政策宣传、优质服务、配合检查等十个方面,确保屠宰场守法经营、文明经商。
2、县畜牧水产部门按照《动物防疫法》要求,严格执行动物检疫制度,实行了驻场检疫,对进入屠宰场的生猪查验检疫证明,屠宰过程中跟班作业,同步检疫,对无检疫证明和没有耳标标识的生猪按规定处理,监督做好病死猪病害猪无害化的处理工作。
3、工商部门加强了对猪肉流通环节的监管,加大了对集贸市场猪肉销售摊点、社区超市的检查力度,监督其严格执行进货索证索票和建立台帐制度,确保市场上所销售的肉品有检疫检验印章和肉品品质合格印章。
4、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和质监部门加强了对餐饮单位、集体伙食单位和肉品加工企业的管理,落实了进货索证索票和建好台帐制度,确保所使用的猪肉猪来自于定点屠宰场,严防私宰肉、病害猪肉进入餐饮和食品加工环节,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加强了对屠工屠商人员身体健康五项检查管理,对身体不合格者不发放健康证,不允许从事肉品销售供应工作。
5、公安部门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每次行动都做到了保障有力。
三、突出重点,注重实际效果
这次我县开展打击私屠滥宰和病死猪病害猪肉非法交易专项整治工作提出的目标任务,不仅是县委、县政府的意见,而且是中央、省、市的要求,并且组织了检查验收、督查落实。因此我县各级各部门突出了重点,注重了实际效果。
1、全力配合我县开展打击“瘦肉精”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根据县委、政府的安排,此次专项行动认真做好生产、流通两个环节的工作。一是生产环节把好出栏关;二是流通环节把好检疫关(尿检),屠宰场不收购无耳标标识的生猪,动检部门和商务部门两家进行了专门座谈,统一了思想认识,提出了整改意见;范围是一头不漏全部查验,方法是普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责任到人,不留死角。
2、联合执法,加大执法稽查力度。各乡镇和相关部门加大了行政执法力度作为专项整治的重点工作来抓,在三个方面下功夫:①打击私屠滥宰窝点。由当地党委政府牵头组织公安、畜牧、卫生、工商、屠宰等部门,对本区域内的私宰窝点进行重点整治,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举报一起,落实一起,保证举报查处率100%。②稽查相关单位用肉。对超市、学校、餐饮、肉品加工、集体伙食单位用肉情况进行稽查,督促建立健全进货台帐,严禁使用非法肉品,要求使用的肉品来源定点屠宰场,并且要求用肉单位签订好责任承诺书。③稽查市场肉品供应。由乡镇牵头组织相关站所对市场供应的肉品,做到坚持天天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杜绝“白板肉”上市销售。
3、加强四个管理,规范经营行为。我县在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中,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管理规范,特别是加强了群众关注、部门关心的四个方面管理;一是加强肉品质量管理。监督检查屠宰场严格履行肉品质量责任承诺书,确保上市销售的肉品做到“宰前检疫、宰后检验”,并加盖好肉品质量检验合格印章,方可上市销售,确保了肉品质量安全。二是加强了价格调控管理。今年生猪价格一路走低,创近三年之最,养殖户受到了严重挫伤,群众十分关注当地肉价起浮,县屠宰办根据市场行情及时下达指导价格,保证屠宰场肉品批发价格,市场零价格始终处于有效控制之中,维护了消费者利益。三是加强税费征缴管理。严格执行屠宰税费“一票制”征缴管理办法,规范税费征缴。四是加强屠场业主管理。屠场业主自觉接受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的领导和管理,随时配合职能部门检查,守法经营。
开展打击私屠滥宰和病死猪病害猪肉非法交易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事关民生民心,我县从讲政治高度,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充分认清了形势,统一了思想认识,切实加强了领导,采取得力措施,狠抓目标任务落实,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序开展和卓有成效。
二OO九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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